治疗癫痫应遵循哪些原则

癫痫的主要治疗方法,目前还是依靠药物。在应用药物治疗时,一般应遵循以下几个原则。

(1)尽量早期治疗。若诊断明确,而且已发作多次,应立即开始治疗,以避免发生惊厥性脑损伤。但对一些没有明显器质性脑疾病、找不到任何原因的癫痫病儿,若首次发作并不严重,也可暂时不服药,但须密切观察,若再有反复发作,则应开始服药。小儿良性癫痫第一次发作后可暂不用药,但须密切观察

(2)根据发作类型选药。癫痫发作类型较多,应根据不同发作类型,选用不同的药物。

(3)治疗先由一种药物开始。顽固的、难控制的发作可用两种以上药物。

(4)从小量开始,及时调整药量。注意个体差异及年龄特点,从小剂量开始,必要时逐渐加量,直到发作完全被控制。发作控制后也要根据小儿体重变化,参考血药浓度及时调整药量。

(5)服药要规律。为了保证血药浓度稳定,服药要规律。要长期、不间断地服药,“三天打鱼,两天晒网”地断断续续服药,血中药物达不到有效的浓度,就起不到抗癫痫的作用。

(6)疗程要长,停药过程要慢。癫痫是慢性病,须长期服药,一般主张在发作停止以后(而不是在用药开始以后)继续再服药2~4年,然后经过6个月至1年的减药过程,最后停药。

(7)定期复查,注意药物毒性和不良反应。定期复诊,注意有无抗癫痫药物的毒性和不良反应,及时调整药量或更换药物。复诊时除一般体格检查外,还需要检查血象、肝功能、肾功能,定期监测药物血浓度,定期复查脑电图。

医院癫痫中心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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